一、健身房收費標準

身分價格

單次

10次

半年制

一年制

學生

50

500

1,500

 2,400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

60

600

2,700

 4,800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配偶及其直系親屬、校友

-

1,000

3,600

 6,600

一般民眾

-

1,500

6,000

10,800

(一)半年制與一年制使用證依核可日往後推算半年及1年,憑證於期限內使用;單次僅供當日使用。

(二)單次借用僅供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,並採電子支付付款(支付平台依本校公告為準)。

(三)年滿18歲者方得使用健身房。

(四)一般民眾辦理半年或一年制使用證限50名。

(五)清寒者、65歲以上長者憑證明半價優惠(適用半年及一年制權限者)。

(六)身心障礙者依法憑證明得免費使用,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限1人,須與身障者同進同出,確實履行照護身障者之責任。

(七)各使用證處理原則:凡申請使用證後,因故無法使用者,得填寫相關文件申請退費或延期。

1.退費:退還實際剩餘日數之費用。惟單次及10次卡不予退費。
2.延期:辦證後有下列情形者,得事先以書面提出展延,以一年2次為限,每次以6個月為限。
(1)因法定傳染病者、傷害、疾病或身體不適致不宜運動者,需檢附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正本檢核。
(2)因懷孕或有育養出生未逾 6 個月嬰兒之需要者,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嬰兒出生證明正本檢核。

3.備註:
(1)各使用證如有遺失、毀損致無法識別使用狀況者需辦理補證,且不接受退費及延期之申請。
(2)計算費率以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原始計費金額為基準。
(3)辦理補證或延期均收取手續費100元。
(4)經辦理退費者,半年內不得重新申請。


二、體育館各項場地租借收費標準

樓別

設施名稱

單價(元/時)

備註

B1樓

籃/排球場

4,500

1.長期借用離峰每小時1,000元/面,尖峰每小時1,600元/面。

2.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2,200元。

B1樓

多功能教室

2,800

1.長期借用每小時400元。

2.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550元。

B1樓

桌球室(大)

2,800

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650元。

B1樓

桌球室(小)

1,800

1.長期借用每桌每小時100元/桌。

2.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450元。

1樓

會議室

1,000

含冷氣。

1樓

視聽教室

1,000

含冷氣。

2樓

羽球場

4,700

1.長期借用羽球場離峰每小時300元/面,尖峰每小時450元/面。

2.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3,300元。

3.非單一羽球項目借用,皆依綜合球場辦理。

綜合球場

7,200

2樓

貴賓室

1,000

含冷氣。

2樓

舞蹈教室

2,800

1.長期借用每小時400元。

2.冷氣費另計,每小時550元。

2樓

健身房(北)

3,500

含冷氣。

2樓

健身房(東)

3,500

含冷氣。




三、個人使用網球場收費標準(硬地網球場、紅土網球場)

身分/價格

月制

半年制

一年制

備註

紅土

硬地

紅土

硬地

紅土

硬地

學生

免費

 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

 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配偶及其直系親屬

 

校友

-

500

-

3,000

-

5,400

 

一般民眾

-

800

-

4,800

-

9,000

 

(一)月制、半年制與一年制使用證依核可日往後推算1個月、半年及1年,憑證於期限內使用。

(二)硬地網球場使用證可於本校體育課程、代表隊訓練或本校核准活動時間外,於每日06:00~17:00,進場使用。

(二)紅土網球場使用證可於本校體育課程、代表隊訓練或本校核准活動時間外,於每日09:00~16:00,進場使用,採預先申請使用方式,借用人須事先(使用日1日前)向本校登記,方可借用。

(四)清寒者、12歲以下兒童及65歲以上長者憑證明半價優惠,身心障礙者依法憑證明免費(需依規辦理場地使用申請流程)。

(五)各使用證處理原則:凡申請使用證後,因故無法使用者,得填寫相關文件申請退費或延期。

1.退費:退還實際剩餘日數之費用。惟10次卡不予退費。
2.延期:辦證後有下列情形者,得事先以書面提出效期間展延,以一年2次為限,每次以6個月為限。
(1)因法定傳染病者、傷害、疾病或身體不適致不宜運動者,需檢附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正本檢核。
(2)因懷孕或有育養出生未逾 6 個月嬰兒之需要者,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嬰兒出生證明正本檢核。
3.備註:
(1)各使用證如有毀損致無法識別使用狀況者需辦理補證,且不接受退費及延期之申請。
(2)計算費率以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原始計費金額為基準。
(3)辦理補證或延期均收取手續費100元。
(4)經辦理退費者,半年內不得重新申請。

(六)雨天使用、延期及退費原則

1.室外運動場地屬露天場域,借用期間如遇雨天,是否使用由借用單位自行判斷,本校不另行通知或主動取消借用。
2.因雨天致無法使用場地者,原則不予退費;惟借用單位得於使用前與本校協商,視場地空檔調整借用日期。
3.如遇下列事宜,本單位得主動或應借用單位申請,辦理取消借用及全額退費或改期:
(1)政府機關發布停班停課。
(2)政府機關或本校發布場地停止使用或相關警示公告。
(3)其他經本校認定具安全疑慮之情形。
4.發生前項特殊事項時,借用單位應配合暫停使用;已部分使用者,視為全部使用,不得申請退費或改期。

四、室外場館收費標準

設施名稱

單價(元/時)

備註

田徑場

4,500元

1.使用燈光每小時加收 500 元。

攀岩場

2,000元

1.使用燈光每小時加收 200 元。

硬地網球場

 900元/面

1.長期借用固定時段每月每面 7,000 元,每天每次以 2 小時為限。

2.使用燈光每小時加收 200 元。

紅土網球場

1,000元/面

1.長期借用固定時段每面每小時 300 元。

2.使用燈光每小時加收 200 元。

室外籃球場

 500元/面

使用燈光照明:

1.活動借用每小時 200 元/面。

2.收費時段為每 30 分鐘 50 元/半面。

室外排球場

 500元/面

使用燈光照明:

1.活動借用每小時 200 元/面。

2.收費時段為每 30 分鐘 100 元/面。

田徑場 教室

 600元/間

含冷氣

田徑場 貴賓室

 600元/間

含冷氣

高爾夫教學練習場

3,000元

1.長期借用每小時 2,000 元。

2.使用燈光每小時加收 200 元。

(一)活動借用期間燈光費用由19:00 開始計費。(17:00~19:00 不收燈光費,由值班人員依天候狀況調整開燈時間)

(二)繳交場地費用後如因團體自行停用、天候等因素之情形,不另行退費。

(三)雨天使用、延期及退費原則

1.室外運動場地屬露天場域,借用期間如遇雨天,是否使用由借用單位自行判斷,本校不另行通知或主動取消借用。
2.因雨天致無法使用場地者,原則不予退費;惟借用單位得於使用前與本校協商,視場地空檔調整借用日期。
3.如遇下列事宜,本單位得主動或應借用單位申請,辦理取消借用及全額退費或改期:
(1)政府機關發布停班停課。
(2)政府機關或本校發布場地停止使用或相關警示公告。
(3)其他經本校認定具安全疑慮之情形。
4.發生前項特殊事項時,借用單位應配合暫停使用;已部分使用者,視為全部使用,不得申請退費或改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