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110年10月19日17時
開放運動場館說明
一、室外運動場
(一) 即日起室外運動場恢復正常開放及借用,其開放時間及借用規則依本室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(二) 以現場張貼1922之QR Code,進出人員須掃碼進入。
(三) 運動時可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口罩,於非運動時全程配戴口。
(四) 休息時請保持1.5公尺之社交距離。
(五) 各場地開放時段皆派人不定期巡查。
二、體育館
(一) 即日起體育館(除淋浴間外)恢復正常開放及借用,其開放時間及借用規則依本室及相關規定辦理。淋浴間暫停開放使用。
(二) 開放對象:本校教職員工、學生及退休人員(校外人員須專案申請)
(三) 人數限制:容留人數以最適承載量為限。
(四) 不開放空間:淋浴間
(五) 入場需進行體溫測量通過(額溫<37.5℃),並全程佩戴口罩及實聯制,如違反前述經檢舉或拍照當日達3例(含)以上,則暫停開放1日。
(六) 休息時請保持1.5公尺之社交距離。
(七) 相關會籍事宜,請於上班時間至主任辦公室洽詢承辦人。
三、本防疫措施將視最新防疫措施及現場狀況滾動式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