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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健身房】健身房於元月一日起合併使用,並新增可使用LINE PAY付款進入使用。

2021年01月04日

一、110年元月起開始,第一健身房和第二健身房合併使用收費及使用,新版收費標準及使用規定如下:

身分價格

單次

10次

半年制

一年制

學生

50

500

1,500

2,400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

60

600

2,700

4,800

教職員工/退休人員配偶及其直系親屬、校友

-

1,000

3,600

6,600

一般民眾

-

1,500

6,000

10,800

(一)半年制與一年制使用證依核可日往後推算半年及1年,憑證於期限內使用;單次僅供當日使用。

(二)單次借用僅供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,並採電子支付付款(支付平台依本室公告為準)。

(三)年滿18歲者方得使用健身房。

(四)一般民眾辦理半年或一年制使用證限50名。

(五)清寒者、65歲以上長者憑證明半價優惠(適用半年及一年制權限者)。

(六)身心障礙者依法憑證明得免費使用,其監護人或必要陪伴者限1人,須與身障者同進同出,確實履行照護身障者之責任。

(七)各使用證處理原則:凡申請使用證後,因故無法使用者,得填寫相關文件申請退費或延期。

 1.退費:退還實際剩餘日數之費用。惟單次及10次卡不予退費。

 2.延期:辦證後有下列情形者,得事先以書面提出展延,以一年2次為限,每次以6個月為限。

  (1)因法定傳染病者、傷害、疾病或身體不適致不宜運動者,需檢附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正本檢核。

  (2)因懷孕或有育養出生未逾 6 個月嬰兒之需要者,需檢附媽媽手冊或嬰兒出生證明正本檢核。

 3.備註:

  (1)各使用證如有遺失、毀損致無法識別使用狀況者需辦理補證,且不接受退費及延期之申請。

  (2)計算費率以實際支付金額扣除原始計費金額為基準。

  (3)辦理補證或延期均收取手續費100元。

  (4)經辦理退費者,半年內不得重新申請

二、單次使用方式:

(一)當日進健身房出示校內證件(學生證、教職員證)並使用LINE Pay掃碼付款

(二)付款成功後顯示交易紀錄,由現場工作人員確認交易成功即可使用。

(三)使用期限為當日付費限當日使用。

(四)進出健身房皆需再次開啟LINE Pay交易紀錄左作為進出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