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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興大學體育室誠徵行政辦事員育嬰假職務代理人乙名

2019年12月16日

國立中興大學體育室體育室誠徵行政辦事員育嬰假職務代理人乙名
一、職稱:行政辦事員
二、應徵資格:
1.性別:不拘。
2.學歷:學士學歷(含)以上,不限科系。
3.具有身心障礙者身分(檢附證明)尤佳。
三、需求條件:
1.具備下列行政能力:
(1)電腦基本能力、電腦文書處理 (嫺熟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)。
(2)資料蒐集、歸納整理。
(3)公文寫作、計畫撰寫能力。
(4)英文能力佳
2.個性積極主動、配合度高、自我學習能力強,負責盡職。具服務熱忱、規劃、獨立作業 與溝通協調能力。
四、工作說明:
1.工作內容
(1)運動場館租借收支經費編列、統計與核銷。
(2)田徑場及游泳池委外經營、簽約與履約管理。
(3)田徑場、室外運動場館及游泳池器材設備檢修、安全管理、維護與報銷。
(4)田徑場及室外運動場館租借、安全管理、維護與報銷。
(5)田徑場及室外運動場館監視系統管理與維護。
(6)運動場館租借系統管理。
(7)長官臨時交辦事項。
2.工作時間:每周一至五 (08:00~17:00) 。如因業務需要,必要時需配合加班。
3.工作地點:體育室。
五、評審項目:書面審查與面試。
六、相關規定及待遇: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」辦理及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」之D類第一級(每月新台幣32,470元)薪資標準支給。
七、聘僱期限: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,以報到日期至109年 6月 4日止。如差假人員延長差假期間或申請留職停薪,且代理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聘;如差假人員提前復職,則以復職前一日為聘約終止日,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試用期三個月,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,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。試用期聘僱期限屆滿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。
八、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。
九、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:
1.履歷(包括個人照片、現居地、連絡電話、工作經驗、最高學歷、自傳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等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。
3.意者請檢附上述電子資料(檔案名稱請以「姓名」命名,並合併為單一檔PDF檔),於108年12月23日 (星期一)下午17時前mail至nchu202@nchu.edu.tw,並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:「姓名-應徵行政辦事員(職務代理人)」 【例:王大明-應徵行政辦事員(職務代理人)】。寄件後惠請電洽聯絡人,以確認文件寄達。
4.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室網站,審查不適合、資格不符或甄試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5.體育室聯絡電話:04-22840230轉213(曾小姐)。
十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」相關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