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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-體育室誠徵行政辦事員 乙名

2019年11月15日

體育室誠徵行政辦事員乙名

一、職稱:行政辦事員

二、應徵資格:

(一)性別:不拘。
(二)學歷:學士學歷(含)以上,不限科系。

(三)具有身心障礙者身分尤佳(檢附證明)。

三、需求條件:

(一)具備下列行政能力:
1.電腦基本能力、電腦文書處理(嫺熟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操作)。
2.資料蒐集、歸納整理。
3.公文寫作、計畫撰寫能力。

(二)個性積極主動、配合度高、自我學習能力強,負責盡職。具服務熱忱、規劃、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。

(三)具執行專業賽會與大型活動之能力尤佳。

四、工作說明:

(一)工作內容

1.辦理教職員工運動性社團校內外競賽活動相關事宜。

2.協辦學生校內外競賽活動相關事宜。

3.體育發展等相關申請計畫之擬定。

4.組內公文簽辦。

5.辦理全國性、校際等大型競賽活動事宜。

6.運動場館租借收支經費編列、統計與核銷。

7.田徑場及游泳池委外經營、簽約與履約管理。

8.田徑場、室外運動場館及游泳池器材設備檢修、安全管理、維護與報銷。

9.田徑場及室外運動場館租借、安全管理、維護與報銷。

10.田徑場及室外運動場館監視系統管理與維護。

11.周末各租借活動之履約管理及安全管理。

12.運動場館租借系統管理。

13.臨時交辦事項。

(二)工作時間:每週一至週二、週五至週日(08:00~17:00)。如因業務需要,必要時需配合加班。

(三)工作地點:體育室。

五、評審項目:書面審查與面試。

六、相關規定及待遇:依據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」及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待遇支給表」辦理。

七、聘僱期限:自核定後開始起聘至108年12月31日止(一年一聘),試用期三個月,試用期間若無法勝任,本單位得以提早解聘。試用期聘僱期限屆滿,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續聘。

八、本案列候補人員2人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。

九、應檢附資料與應徵方式:

(一)履歷(包括個人照片、現居地、連絡電話、工作經驗、最高學歷、自傳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等)。

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。

(三)意者請檢附上述1-2項資料電子資料(檔案名稱請以「姓名」命名,並合併為單一檔PDF檔) ,1081122 (星期五) 下午17時前 mailnchu202@nchu.edu.tw,並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:「姓名-應徵行政辦事員」 (例:王大明-應徵行政辦事員) 。寄件後惠請電洽聯絡人, 以確認文件寄達。

(四)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室網站,審查不適合、資格不符或甄試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
(五)體育室聯絡電話:04-22840230轉213(曾小姐)。

十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連結查閱本校人事室「國立中興大學契約進用職員管理要點」相關規定。